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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还能领养老金?检察院向社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追回
2020-10-22 18:41  浏览:1048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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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服刑,养老金却仍在继续发放。10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在今年上半年进行的一次整治违规下发养老金的专项行动中发现了这一问题。

经过排查,有多名服刑人员涉此问题,社保部门在其服刑期间并未暂停养老金发放。而按照法律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刑罚后,在服刑期间应停发当养老待遇。为此,蒲江县检察院向社保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追回已发养老金,避免造成社保基金流失。


↑资料图 图据东方IC

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张登银介绍,这一工作最开始来自成都市检察院移交来的线索,“当时说蒲江这边有两起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还在领养老金的情况,在对这一情况进行核实后,我们又把这项工作进行了延伸,做了一遍细致排查和梳理。”

经过排查,检察人员发现了多起类似情况。“主要对一些年龄上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但又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进行梳理,并向社保中心了解养老金发放情况,结果发现有五六起。”张登银说,“尽管领取的时间不长,单人单月金额不算大”。

张登银介绍,这一情况的出现在于社保部门并不能及时掌握服刑人员的服刑信息。随后,检察院向社保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及时追回已发出的养老金。“社保部门在之后的养老金下发中,对此前当事人在服刑期间已发养老金部分进行了逐月扣除,社保部门也和法院建立了联系,以便今后即使掌握相关信息。”

据介绍,违规下发养老金整治行动实际上是蒲江县检察院在推行公益诉讼方面所进行的其中一项工作。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于2017年全面实施,主要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统计显示,在推行这一工作过程中,蒲江县检察院2019年以来,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共发出检察建议30件,并全部得到了回复与整改。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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