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便是没有法律要求,人也不应该忘记自己是从哪儿来的。但经常有些姊妹因赡养问题闹矛盾,老人默默承担所有的痛苦。陈大妈求助记者,母亲已经88岁了,一个人住在这套房子里,她排行老三,大姐年龄也大了,身体不太好,平时都是她和四妹轮流来给母亲做饭,照顾老母亲的饮食起居。前几天,她到母亲家,发现没水了,母亲说水电被二哥停掉了。
根据陈大妈的说法,二哥想推翻之前的协议,不想再付水电费,想让母亲自己掏钱。因为老母亲的赡养问题,兄妹几人闹过矛盾。今年3月份,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兄妹4人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让老人的孙子(老二的儿子)的承担水电气费用。原因是这套房子归孙子所有,因为之前小孩读书,需要把房子过户给孙子。
陈大妈认为,当奶奶的把孙子管到上大学不容易,她希望侄儿能够尽一下孝心。侄子也愿意承担水电气的费用,但二哥就是不同意。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陈家老二,陈家老二表示,房子之前在他名下,现在过户到儿子名下,燃气水电账户还没有去变更,不过因为没有交水电气费,他已经成了“老赖”。他认为母亲的钱三妹四妹在保管,为什么不能把水电费交了。
记者表示,协议上说陈家老二儿子来交这个钱。陈家老二表示,协议作废了。记者也疑惑,大家都签字确认了,为何又作废了?陈家老二说,原因是母亲的工资保管问题,大家没有协商好。陈大妈说,母亲一个月养老金3000多块钱,二哥要求他记账,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二哥要求协议作废。
记者认为,不管怎么说,子女有赡养义务,把老母亲水电停了,老母亲生活问题如何解决。陈家老二给出了解决方案,4兄妹每户住一个月。在母亲不去交水电费之前,他不会恢复供电供水。如果两个妹妹有异议,可以走法律途径。对于二哥的态度,陈大妈很失望,母亲80多岁了,下楼很困难,要走法律途径,别说母亲,她也吃不消。
陈大妈说,每天往返自己家和母亲家,自己不来,女儿会过来。她只希望二哥不要再闹了,让母亲能够安享晚年。母亲百年之后,房子让给二哥一家,她实在吃不消了。一个老人在家能用多少水电气费,当儿子的不交,当女儿的也可以交,况且母亲自己有钱,为什么就不能交了。陈家老二得了房子还不赡养老人,的确是该谴责。因为一些几秒蒜皮的小事,弄得兄妹反目,88岁母亲孤苦伶仃,这是当儿女的该做的事情?每个人都会老,希望老了不会被如此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