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6月18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入职奖励。
我省2022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711.07万人,占比20.43%,达到中度老龄化社会(20%)标准,社会养老需求预计将持续增加。为了解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情况,民政部门调研显示,我省养老服务人才短缺,中专以上学历不足10%。为加强全省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并吸引中等职业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省将对中等职业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奖补范围包括在全省登记设立并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从事养老服务的在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奖补对象包括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中等职业及以上学历;在2023年7月1日后入职本省内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在养老机构中从事老年人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直接面向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其他从事财务、人事、物业等非一线从业人员不得享受。
养老服务入职奖补为一次性奖励,按照实际入职学历确定奖补标准。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入职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符合入职奖励申请的年限内,从业人员学历有提升的,发放时按提升后学历的奖励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