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苗”专项行动从2023 年开始,至 2025 年为期三年,至2025年犯罪案件均较2021年下降5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
2.“四防”行动组分别是:家庭防护组(省妇联牵头)、社会防护组(省民政厅牵头)、司法防护组(省公安厅牵头)、教育防护组(省教育厅牵头)。
3.未成年人“两法一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
1.“护苗”专项行动从2023 年开始,至 2025 年为期三年,至2025年犯罪案件均较2021年下降5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
2.“四防”行动组分别是:家庭防护组(省妇联牵头)、社会防护组(省民政厅牵头)、司法防护组(省公安厅牵头)、教育防护组(省教育厅牵头)。
3.未成年人“两法一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