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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年人享有哪些基本养老服务?新版“权利清单”给出答案
2022-07-11 15:52  浏览:414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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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广大老年人所思所盼,将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清单化、项目化,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的有力举措。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等13部门在2020年出台的《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基础上,按照“面向全体、人人享有、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目录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更新,形成了《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记者在7月8日召开的《江苏省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相较于2020年版清单,新版《目录清单》具有以下特点:

  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由过去的18项调整为30项,增加了提供社区活动场所、“银发顾问”服务、就医便利服务、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保险、优抚供养、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等服务内容,使基本养老服务更丰富、更精准、更加贴合老年人实际需求。

  进一步明晰权利义务。突出基本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目录之内事项以政府支出为主,目录之外事项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责任清单”,明晰了政府负责提供哪些服务、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将有限的财力集中到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服务的领域;对于老年人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权利清单”,便于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按图索骥,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有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进一步明确地方责任。省级目录清单是规定动作、基本要求,各设区市要在全面落实省级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及时调整完善市级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级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应不少于省定内容,服务标准应不低于省定标准。对暂无统一标准的服务项目,要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细化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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