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家产一般都是传给儿子,农村的家产都比较单纯,就是房子与土地,一般农民也没有多少存款。
我们通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农民老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当儿子的却希望自己的姐妹一同轮流给父母养老,因为现在年轻人的经济压力太大了,常常是上有老下有小,很多时候是照顾了孩子,却忽略了老人,想将老人送进养老院,却因为经济条件不足,无法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退休生活。
那么有的人家就希望所有的子女都参与轮流养老,这不只是当儿子的义务,如果儿子家里确实有困难,需要人帮助,肯定就会让他的姊妹来求助,希望能一起照看老人。
这也是生活所迫,现在的农村老人儿女们也不太多,比如像我这一代人,有的还是独生子女,养老问题自不必说,因为父母就只有自己这一个孩子,如果有两到三个孩子,比如像我兄弟姐妹三人,家里有什么事还可以互相照应,这在父母养老的问题上也不例外。
因此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赡养父母不仅仅只是当儿子的义务,作为女儿也应该有这样的义务,百善孝为先,有的人认为当初父母把所有的家产都给了儿子,女儿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因此当女儿的就没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
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比如我家兄妹三人,我有一个姐姐,也有一个弟弟,姐姐的孩子上大学了,我父母也年近70岁,人老了病就多了,有时候因为我家里的经济条件有限,我肯定会向我的姐姐求助,这些对于父母也非常的孝顺,经常看望父母亲,绝不可能会说家里的财产都分给了我和弟弟,而对父母不管不问。
对于以后的父母会不会轮流养老?其实我是不赞成这种养老方式的,因为这种养老方式容易使父母产生反感,甚至给他们的思想带来压力,理想的做法是,父母跟着自己过,兄弟姐妹相互之间支持,一起努力让老人的晚年过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