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暖心人社: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究竟有什么差别?
2020-10-04 08:21  浏览:189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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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老张问:从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和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养老保险,是不是养老金待遇有差距?为什么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钱数会多呢?

我们国家养老保险的参保制度和待遇制度确实比较复杂一些,不了解的人确实不太懂。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有关联系和区别,要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说起。

1991年我国才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企业职工实施社会化养老的模式,改变了过去由企业和国家提供养老待遇、个人无需缴费的国家养老模式(苏联首创)。1995年,劳动法实施,国家开始推动养老保险的社会全覆盖,让越来越多的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外资企业职工以及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同样的保险,相关缴费和待遇就一样吗?不一样,养老保险的缴费主要跟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相关;养老保险的待遇主要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以前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有关。


参保模式和缴费基数的问题。国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采取的政策是自由参保、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的模式。企业职工则是建立劳动关系强制参保的模式,企业不参保劳动者可以维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可以查处。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总额来核算,依据是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2016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可以通过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至于以前允许补缴的政策应当及时取消。由于养老保险实施的较晚,个人允许补缴养老保险的最早时间一般都不超过1991年(有些地方是93、94年才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


但是一些国有、集体企业实际上在1986年对于新入职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就要求参保缴费。如果当时企业没有给他们缴费,可以通过提供工资表、招用工手续以及职工档案的方式进行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企业职工参保,是职工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6%。顺便说一下,本人承担的缴费基数是个人缴费基数,单位承担的缴费基数是单位缴费基数,两者有区别。单位缴费基数,有的地方是等于企业所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之和,也有的地方是直接按照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来核定。各有优缺点。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负担较重。国家为了照顾灵活就业人员,因此对他们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设定的是20%。

近年来,随着国家越来越富强,国家也出台了不少促进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可以申请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如果是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会给予企业,补贴额度就是企业承担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的企业部分。职工本人得不到补贴,这也是稳定就业岗位的目的。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他们确实个人可以得到补贴,不过国家的补贴比例最高只有66%,也是为了保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平衡。


最终,在退休养老金计算的时候,我们实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缴费产生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是全国统一。主要包括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社平工资等几大因素。

所以,最终待遇规则是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待遇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退休年龄越大,养老金待遇越高;该省社平工资越高,养老金待遇越高。

作者/来源:暖心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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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8db6****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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