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罗检察官,我的养老钱终于有着落了,谢谢你们”,在“坝坝法庭”的现场,刘大爷激动地拉着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连声感谢。
近日,该院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参加“坝坝法庭”帮助一位93岁的老人向子女追讨赡养费。
据悉,家住彭州市九尺镇的老人刘大爷,今年已经93岁了,膝下有继子女2人、亲生女儿3人。早年间刘大爷历经千辛万苦,节衣缩食,终于让五子女成家立业。后五子女约定,刘大爷与继子共同生活,其他子女每月给付一定生活费。刘大爷原以为从此可以安度晚年,但随着年岁的增加,逐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赡养费及医药费等逐渐增加。加之,刘大爷认为继子侵占其1万元存款,与继子发生矛盾。继子认为自己多年赡养老父亲,履行较多义务,拒绝再履行赡养义务。其余子女虽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但就老人赡养费负担分配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万般无奈的刘大爷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请求彭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
“尊老爱幼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刘大爷五名子女的行为已经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该院向彭州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刘大爷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考虑到本案中刘大爷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建议法官把法庭就近开到老人家所在村委会的坝子里,一方面方便老人出庭,减轻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赡养纠纷案件涉及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在广大农村地区类似案件较多,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能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9月21日在九尺镇天宝村村委会的“坝坝法庭”上,出庭检察官与审理法官一道,针对各方争议的赡养费负担、老年人财产处置等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各方当事人工作。出庭检察官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并结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讲清法律规定及子女应对老人承担的法定义务。
检察官又从亲情角度出发劝解被告,“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一直传承至今的优良美德,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父母为子女辛劳一生,不能以自身困难或者家人之间的纠纷为理由拒绝赡养。希望原被告之间能够尽释前嫌,和睦相处,给老人一个平安幸福的晚年”。
最终,刘大爷的亲生女儿同意履行赡养义务,继子同意退还老年人财产,其余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