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5月12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向社会公示,拟将北京市昌平区等50个地区,作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项目旨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10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0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在设施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
项目重点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项目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项目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周期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0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通知规定,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项目地区应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