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绥中县一家养老院内两名老人因为琐事打架,老人沈某用木棒将王某打倒,导致王某3天后颅脑损伤死亡。2020年9月,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十五年。事发养老院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3.1万余元。
68岁的沈某是辽宁葫芦岛绥中县人,居住在当地一家养老院内。61岁的王某也是这家敬老院的养员。
一天下午4点,在绥中县宽邦镇敬老院内,沈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沈某持木棒将王某打倒。王某经医治无效于三天后死亡。经鉴定:王某系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沈某被抓获。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事发养老院赔偿王某家属3.1万余元。沈某赔偿家属2.1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家属不服上诉。称对沈某量刑畸轻,且赔偿数额过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沈某因琐事用木棒击打被害人身体,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