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丽萍 通讯员 高 波
吃饭是百姓生活中再寻常不过的事,但对很多老人来说,就往往成了凑合事、麻烦事。对此,青海省西宁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印发《西宁市深化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进“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专项资金加快建设,为老年人办了一件大实事、幸福事。
多部门联动形成助老合力
围绕老年助餐工程,西宁市各部门、各县区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全力推进“爱老幸福食堂”建设。西宁市发改委将“爱老幸福食堂”建设纳入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配合民政局制定幸福食堂收费指导价,规范收费行为。市财政部门制定 “爱老幸福食堂”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落实各项补贴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西宁市爱老幸福助餐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老年人幸福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六公开”制度,将“爱老幸福食堂”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通过随机巡查、明察暗访、抽样检测等方式保障了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投入健全服务网络
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掏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原则,2019年西宁市投入8873万元用于“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及运营。在具体运营上,按照每餐不高于10元的收费标准,并分别为60周岁以上的困难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天补助5元和3元,用低廉的价格、温馨的环境、适老的口味吸引老年人群。同时,还给予承接企业最高3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贴,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在设施建设上,通过实施“个十百千”工程,全市建成市、区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8个,街道“中央厨房”29个,社区“爱老幸福食堂” 及助餐点183个,为日均6000余名老年人提供配餐助餐服务,“市、区、街、社区、小区”五级助餐送餐配餐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建立。
综合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加大行业部门监管,西宁市民政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相关措施,统一助餐点标识,上墙公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收费标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电话等,建立饭菜每日留样制度,在中央厨房内设置了检测区,定期对菜品进行检验,形成了覆盖食品生产、送餐用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大信息监管力度。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投资1500万元,搭建12349信息平台,信息管理、数据统计、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服务反馈等功能完备,同时与市农商银行合作,制作爱老幸福卡,通过刷卡结算、安装监控设施等手段,实现了线下及时服务,线上实时监管。同时,加大第三方监管力度。聘请专业的评估组织对“爱老幸福食堂”的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评估,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社会参与撬动民生“大效应”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爱老幸福食堂”运营,2019年全市共引入专业化助餐企业13家,吸引民间资本1500万元,形成了市场有效竞争的局面。各区结合区域实际,打造了“一区一特色”的服务模式。城东区根据辖区民族特点,开办了全市唯一一所民族性中央厨房。城中区积极打造中央厨房基地化发展模式,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能覆盖全区七街一镇的中央厨房,形成中央厨房-幸福食堂-助餐点的服务网络。城西区先后引入青海宾馆、烧鹅仔、盛康、宏锦、洪泉等5家餐饮企业,撬动民营资本805万元,实现政府资金“小投入”撬动民生“大效应”的良好成效。优化配餐体系建设,打造 “家门口”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城北区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养老设施资源,在养老机构内设中央厨房,形成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制定老年之家助餐奖补办法,积极探索农村老年助餐。
一年来,“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西宁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保障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需求为重点,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解决了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人“吃饭难”问题;确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发展思路,西宁市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相关规定遴选助餐配餐服务供应商,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服务设施委托给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的主体,实现助餐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让老年人交际圈得到拓展,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得到加强,年轻人不用再担心老人孤单无人照料。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