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的指导意见》,部署省、市、县和雄安新区成立登记社会救助基金会工作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协调,克服疫情影响,强力推动落实。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共计成立登记社会救助基金会192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14家,县(市、区)级165家,行政区划外开发区(管理区、新区)12家。
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是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救助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重要举措,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对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住兜牢脱贫攻坚底线具有重要意义。该基金重点资助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或扶贫政策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进一步防止返贫致贫,不留死角死面,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人不少、一户不落。
基金会成立以后,河北各级民政部门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救助政策,加强资金监管,加快实施救助,定期统计数据,切实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在助力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上的兜底保障作用,为确保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贡献应有力量。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