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通讯员 刘鸿鹏 衣雪巍
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雷霆2023·油城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当天,上午9时,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大厅内,10余名执行干警已经集结完毕。
“出发。”伴着执行局局长贾李强一声令下,干警们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打击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打响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这是大庆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大庆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的第6年。
曾被评为“新时代铁人式好法官”的贾李强,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收到的锦旗超过百面。作为大庆法院“执行铁军”中的一员,他始终认为,执行的目标不是“案结了事”,而是“案结事了”。切实解决执行难,要跳出案件,秉持能动执行理念,积极延伸执行职能。目前,能动执行理念已浸润大庆法院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近年来,大庆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能动执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记者发稿时,大庆法院执行结案32333件,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刚”与“柔”
“衷心感谢法院的‘活封’措施,感谢申请执行人的体谅,你们救活了我的企业!”被执行人王某在执行现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王某是一家被执行企业的负责人。他曾因经营困难向柳某借款。借款到期后,其未按约定偿还本息。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王某向柳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柳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王某名下存款较少,但企业名下有若干机械设备。执行法官实地调查,了解到近几年企业并不景气,但正在积极联系业务,准备复工复产。执行法官从保障企业发展角度出发,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决定对企业的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即被执行人继续使用被扣押的机械设备,其产生的效益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该案在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为企业重焕生机创造条件,体现了法院“刚”“柔”并济的能动执行方法。
为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大庆中院制发《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能动司法的实施意见》,明确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物尽其用。截至2023年11月,大庆法院执结涉企案件4113件,执行到位16.71亿元,以实际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善意与文明
2023年,让胡路法院承办的刘某某与郭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这让大庆法院执行干警为之振奋。
2022年5月,让胡路法院对刘某某与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郭某于5月20日前给付刘某某合同价款。同年6月23日,刘某某申请对郭某强制执行,经初步财产查询反馈,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同年7月5日,刘某某进一步提供线索,申请法院到郭某所居住的肇东市新华村进行现场调查。执行法官赶赴村内,发现郭某刚刚圈养了25头猪崽。刘某某立即主张对猪崽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发现,25头猪崽是郭某用借款购买的。如果立即变卖猪崽,一方面刘某某的胜诉权益无法全部兑现,另一方面郭某的债务负担将会进一步加重。为更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执行法官提议,郭某先暂时喂养25头猪崽,6个月后等待猪崽全部长大,再予以处置。
同时,执行法官向郭某讲清楚利害关系,告知其若擅自处置猪崽,其将承担法律责任。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方案也表示认可。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3年1月10日,被执行人郭某主动联系执行法院,表明猪崽已经养成并能变卖的想法。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25头生猪被卖掉。被执行人郭某现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全部欠款。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干警表达了谢意。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本案是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的典型执行案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评价该案时表示,在这起案件中,人民法院通过设置履约宽限期,兼顾了执行工作的“刚性”与“柔性”,平衡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有力将“两难”变“多赢”,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避免给被执行人带来不利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双赢多赢共赢”
执行工作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负有参与社会治理的重任,而执行工作则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大庆法院坚持以执行力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大庆振兴发展。
大庆某科技公司与外地某设备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某科技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发现,部分货物由于缺少证明文件而无法使用,因此,迟迟没有支付剩余货款。双方沟通后未能达成共识,分别在辖区法院提起诉讼。在两地的法院判决中,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某科技公司已陷入经营困境,外地某设备公司因为这笔坏账也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令执行法官欣喜的是,两家公司都有重振企业的想法。这为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提供了契机。
如何找到让两家企业均实现“双赢”的办法呢?这考验着法官的执行智慧。执行法官思忖着:虽然设备缺少证明手续无法适用某科技公司的工程施工,但是这批设备尚未开封,存在使用价值,可以让外地某设备公司再次出售。大庆某科技公司接受设备抵扣部分欠款,双方的矛盾便能化解,两家公司也能各自渡过危机。
找准切入点后,执行法官开始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最终,某科技公司同意返还部分设备抵偿债务,并给付部分差价款以弥补损失。外地某设备公司也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这种做法既保护了两家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使濒困企业得以重生,实现了“双赢”。
“感谢执行法官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又让两家公司渡过危机,还帮我们法院执结案件,这不就是‘双赢多赢共赢’吗。”收到和解协议后,该外地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赞道。
大庆法院执行干警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因案施策,灵活执行,通过设置履行宽限期、准许自行变卖、置换查封财产等方式积极促成“案结事了人和”。截至2023年11月,大庆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1564件,执行到位金额6.23亿元。
“力度”与“温度”
在龙某诉姜某、某出租车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判令姜某和出租车公司向龙某支付赔偿款及诉讼费共计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义务。龙某申请强制执行。
经网络查控,执行法官未发现姜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案涉出租车公司已停止经营。此时,龙某的腿部病情逐渐恶化,急需赔偿款进行第三次手术。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出租车公司此前的收入均通过业务员直接转到公司股东张某的个人账户。但是,张某始终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果断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敦促张某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措施。面对法院的威慑力,张某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当天,执行法官便将款项送到龙某手中。手术结束后,龙某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法院致谢并送上锦旗:“如果不能及时手术,我的腿就废了,谢谢法官帮我拿回救腿钱。”
在某旅行社拖欠员工工资及该旅行社拖欠承包费两起案件中,法院判令该旅行社给付员工工资31374.72元,给付承包费11220.86元。两起案件判决生效后,旅行社负责人均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旅行社的账户,但该账户近一年无资金流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反复向旅行社负责人释法明理,说明不履行给付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面对法院的威慑力,旅行社负责人表示,账户被查封后,其无法为员工办理保险,旅行社的正常经营也陷入困难,但旅行社有塑钢窗等商品的提货单,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其可以用提货单抵账。
执行法官与合议庭研究后认为,传统的评估、拍卖等办案方法变现速度慢,物品的价格极有可能贬损,须通过其他方式处理。于是,执行法官主动出击,多次联系塑钢窗的生产厂家,请求其帮忙寻找收购方。一个月后,生产厂家顺利找到买家,并把塑钢窗的款项打入法院账户。至此,两件执行案件均执行完毕。
大庆法院抓实抓细“执行难”的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综合运用预处罚制度、信用惩戒与信用激励制度、悬赏执行等措施,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实质性解决群众诉求。同时,大庆法院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坚持依法公正、程序正当、诚实守信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截至2023年11月,大庆法院为186家民营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联动与执源
“能动执行要求联动执行,执行工作不能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大庆中院相关负责人坦言,能动执行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内部坚持立、审、执联动推进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外部完善立体式信息互通、联合惩戒、协同执行的格局。
在张某与傅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查封了傅某名下两台挂外地牌照的高档汽车。但是,因车辆在外地,执行法官未实际控制车辆。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大庆一对新人已经租赁这两辆汽车作为婚车。为不打扰婚礼的正常进行,执行法官联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请求对两台车辆进行全市布控并为法院的执行行动提供协助。等待婚礼结束后,执行法官在路口成功将车辆控制住。这次联动得到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大庆中院始终坚持综合治理、多方联动,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该院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0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建设执行合同共享链,依托市数据资源共享中心,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在执行案件中,法官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户籍信息、不动产产权信息等103项数据,为金融信息流转应用、企业破产重组、征信体系建设、数据开发利用等提供信息支持。
在执行工作中,大庆法院还注重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化执源治理。在处理一起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案件中,235名案外人对案涉房产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官主动与涉案区域网格员对接,加入小区网格员微信群进行排查,形成案件处理、释法答疑、纠纷化解“网格化”全覆盖。同时,执行法官在群中督促该小区购房未交尾款的案外人主动将购房尾款交到法院。此举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权益,又化解了案外人异议案件,深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好评。该案执行法官表示,执行理念的不断更新与大庆法院持续推动开展的“如果我是当事人”活动密不可分。截至2023年11月,大庆法院执行收案34810件,同比下降17.68%。
强化“抓前端、治未病”,深化执源治理,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好的诉讼效果,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大庆法院以诉源治理推进执源治理的探索永远在路上。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2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33期
编辑/徐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