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郧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英、李某佩提起公诉。张某英、李某佩以帮错过参保年龄的中老年人补办职工养老保险为名,把诈骗双手伸向弱势的老年群体。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后,郧阳区检察院移送起诉的首例养老诈骗案件。
2017年10月,张某英与邻居彭某在一起闲聊时,彭某说她婆家妹妹胡某,住在农村,没有工作,马上就60岁了,想找个熟人帮忙买份养老保险,退休了可以领取退休金。
张某英便称她有熟人可以帮忙办理,还向彭某作出保证。随后,彭某便把这个信息告诉了胡某。胡某遂委托彭某请张某英帮忙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事宜。张某英告诉彭某,办事需要花钱“打点”。于是,两人商量后,胡某把多方筹措的11.8万元交由彭某送给张某英。张某英拿到钱后,并没有给胡某办理养老保险。彭某和胡某虽多次催问,但张某英均声称正在办理之中。
2019年7月,张某英在十堰返郧途中结识了在人社局上班的李某佩。李某佩谎称她是人社局副局长,能办理此事。张某英为掩盖她的诈骗行为,遂向李某佩提出请托,请他为胡某办理养老保险。李某佩明知无法补办职工养老保险事项,却仍然谎称能帮忙办理,并收取张某英3万元现金。直到2021年10月,李某佩、张某英也没有给胡某补办职工养老保险。彭某、胡某多次要求张某英退钱无果,于2021年10月11日报警。张某英被逮捕后,其家属退赔了胡某全部经济损失。
李某佩以同样的手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达14余万元。经审查认定,张某英、李某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