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协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决定》在本市落地的重要举措,是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压力、解决其住院无人照护现实困难的有效抓手。前期,海淀区、顺义区等8个区探索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此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提升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市全面推开提供了宝贵经验。各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种资源,稳步有序推进,把这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二、科学设计保险方案
各区可结合实际,按照群众满意、保障有力、可持续发展等原则,科学设计具体条款。保险方案基本框架如下:
(一)保障对象。领取北京市独生子女死亡特别扶助金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区把领取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金人员也列入保障范围。
(二)保障内容。每位被保障人在遭受意外或因病住院期间可获得相应的住院护理补贴。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未开展的区可按200元~300元/天的保额标准制订方案,一年累计理赔天数不少于90天。可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扩充保障范围、增加保障额度,并提供紧急救援、专家预约、咨询、陪诊等相关增值服务。
(三)周期和保费。保障周期为1年。保费可根据保障内容与水平合理设定。保费来源以财政投入为主,可使用市对区一般转移支付计划生育项目其他经费。
三、多措并举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区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纳入扶助工作总体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区要不断完善相关措施,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2年底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覆盖全市。
(二)协调推进,落实到位。各区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与“三个全覆盖”、走访慰问、精神慰藉等扶助工作统筹安排,做好信息收集核实、投保工作,与保险公司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理赔规范管理制度、保险信息共享制度等,确保应保尽保、理赔及时到位,切实维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将适时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评估。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区要主动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做好宣讲,使其充分了解保障内容,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的意义和效果,吸引社会资源,传播正能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