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商务金融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为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准确地反映养老机构服务全过程,充分表达当事人意愿,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BF-2021-2731)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BF-2022-2731)示范文本(见附件),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BF-2021-2731)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示范文本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市民政局网站(mzj.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进行下载。
附件:《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BF-2022-2731)
2022《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doc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