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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原副司长窦树龙被公诉
2023-09-12 17:05  浏览:328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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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原副司长窦树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窦树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窦树龙利用担任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动物检疫处副处长、处长,海关总署正处级干部、动植物检疫司动物检疫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口岸监管司副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许可审批、场所验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副司长窦树龙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窦树龙,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天津大港人,研究生学历,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窦树龙曾任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动物检疫处处长,海关总署正处级干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动物检疫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等职,于2021年12月起任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副司长。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也是海关总署的署内部门之一,工作职责包括:拟订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和人员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物流监控、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工作,承担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综合澎湃新闻 作者:杨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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