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广西民政深化法治实践 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
2020-10-10 09:51  浏览:849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之家”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之家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出台《加强和规范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广西民政法治实践。

《指导意见》提出在2021年底前,设区市、县(市)民政部门应确定一个内设部门或直属单位负责行政执法工作,通过部门内部整合、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等方式,建立专职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或一支队伍管执法”。鼓励结合地方特点和实际,探索将涉及多部门、影响面大的民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政府综合执法范畴。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动态调整完善民政行政裁量基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有权任性”、随意执法。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积极探索设区市与市辖区整合执法力量,推行设区市一级统筹执法,破解市辖区民政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程序不规范的难题。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实现对民政服务机构的常态检查。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社会组织、慈善捐赠、殡葬管理、养老机构监管等民政重点领域执法协调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借助“互联网+”手段,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进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要加强民政系统层级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要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对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执法。

法规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制定出来后并不会自动运行,制度优势也不会自然而然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度执行越有力,越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彰显其价值。

《指导意见》的出台,着眼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推动民政法规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民政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受到及时查处,民政部门违法行政得到有效纠正,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民政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把民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彰显民政治理能力,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创新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发布人:afd9****    IP:106.39.87.***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