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图片来自云南日报。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王研
2018年3月,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全面推动养老机构综合保险投保。2019年全省共有650家养老机构进行投保,累计投保床位23679张,投保雇员6173人,年度总保费为530余万元。承保至今,项目承保公司累计接报案555件,累计支付赔款447万余元。
由于工作和家庭等原因,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需要通过养老机构度过晚年。为促进养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云南省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综合责任险顺利推行,不仅有效保护了老年人及养老机构员工的权益,还大大减少了养老机构因服务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住养纠纷,为养老行业健康发展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据了解,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方面,对民政部门兜底供养的特困人员和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给予全额补贴;对其他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按投保标准的80%给予补贴,剩余20%由养老机构承担。换言之,住在养老机构的老人在享受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过程中不需花一分钱,真可谓是民生工程、暖心之举,极大促进了养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因老人行动不便、照看不周等原因,难免发生跌伤、摔倒等意外情况。考虑到养老机构出险率比较高,几乎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卖给养老机构保险。这时候,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则成为了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一道坚实防线。该保险保障内容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骨折保险金、施救费用、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费用等,可全方面保护老年人的安全。
同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的推行,大大减少了养老机构和家属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往出现意外事故,家属有家属的一面说辞,养老机构有养老机构的一面说辞,经常闹得面红耳赤,归根到底就是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后,发生意外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上报,对于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保险合同里都有明确的报销说明,一切将由保险公司埋单,养老机构和家属也不必再为谁负责而发愁。
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并不意味着养老机构可以高枕无忧,应该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作为保护老人安全的最后一环,而不应该把其作为抵挡风险的“挡箭牌”。为更好发展养老行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加强服务水平,给养老机构的老人家的感觉,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让社会和谐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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