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全国多地修改规定,对公职人员不再“超生即开除”,你如何看?
2020-10-04 23:44  浏览:119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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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老家有一个亲戚是个公职人员,受传统观念影响,夫妻俩一心想要生儿子。可是老婆却连着给她生了仨个女儿,身为公职人员的他,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了公职,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死心,接着生,第四个总算是个儿子。

到现在还有不少人对他这种做法表示质疑和不理解,为生儿子,工作丢了,到底值不值?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特定的时期有其特定的意义。公职人员也一直是贯彻和执行的表率。对计生条例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受计划生育影响,80、90后是独生子女的现象比较普遍。


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

修改前,广西的计生条例规定要求,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而修改后的计生条例显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被修改为“依法给予处分”。这意味着,广西的计生条例删除了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广东、海南、宁夏等地的计生条例已删除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


自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后,又有不少省份将计划生育条例的处罚条例进行修改,这可能是我国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构建法治社会、友好社会的一种进步体现吧。

这意味着,对公职人员由“超生即开除”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向更人性化的法治化社会转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出生人口比2018年减少58万人,这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出生人口连续三年下降。


为维持我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让出生人口良性循环发展, 必须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在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方面更加有保障,更加完善,让更多育龄夫妇生得起孩子,养得起孩子。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的需求,相信计生条例也是会与时俱进的调整。不再“超生即开除公职”也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表现,相信这个“修改”很快会在全国各省展开。

生一孩的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人:2f34****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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