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获悉,《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18年-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对外公示。《草案》明确提出,北京核心区拟严禁建设超过300张床位(含)以上规模的社会办大型养老机构,控制建设100张床位以上的街道养老照料中心,鼓励将疏解腾退后的闲置设施和建筑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多种途径补充养老空间,提供养老服务。
在副中心地区,《草案》提出拟重点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家园中心建设,鼓励养老服务设施、公益性福利设施和医疗设施临近设置,共享共建,保障就地养老、就近养老需求;实现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筹发展,做好与北三县的统筹规划,不再建设大型养老机构,相关养老项目向北三县延伸布局。
在中心城区,《草案》提出,要严格控制新建大型养老机构,加密建设小微型养老服务设施,一般床位规模控制在50张至150张以内;完成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规划建设任务;支持企事业单位采用多种途径,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机构或养老照料中心,鼓励利用社会各方养老服务资源,探索多种途径,形成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养老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