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0年我国养老金已经实现了16连涨。各省的养老金倾斜调整政策也都是按照阶梯函数的性质,来进行调增。相对来说差异不大,因此有人建议:养老金倾斜调整超6千不涨、低2千涨30%。
首先,很高兴能与大家一起探讨这个问题,因为它代表着低收入群体的心声!我认为这种想法虽然考虑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养老金多缴多得的原则。
因此: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但是我会尊重和捍卫大家说话的权利。缩短养老金“高低差距”的办法有很多种,但不应该是上述所说的这一种方式。
下面结合本人多年退休经办工作经验,用反证法进行具体分析。
假设您的观点成立,会是怎样的局面呢?
一、对于受众群体来说,反对票高于赞同票
我们姑且将退休群体细分为三部分:一是2000元以下的群体;二是2000元-6000元之间的群体;三是6000元及以上的群体。
1.对于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群体,会举双手赞成。
2.对于养老金在6000元以上的群体,会举双手、双脚投反对票。
3.对于2000元-6000元的群体,题主没有考虑他们的涨幅,他们怎么会同意。
分析1:即便低于2000元的群体人数众多,但它也只是3个群体中的一部分,从群体数量来讲:1:2,很显然少数服从多数,反对票高于赞同票,假设不成立。
分析2:从“二八定律”角度来讲,虽说6000元以上的群体属于20%的部分,但是他们无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手里掌握的资源,都是数一数二的。即便是退休了,与低收入群体相比,他们依然掌握着很重要的话语权。无论你是否认可,这就是现实,是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个现实。就像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普遍比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高一样,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也是相对的。
因此:从受众群体角度出发,赞同这种观点的群体数量仅占1/3,而且这部分人,掌握的话语权和资源不是很高,正所谓人微言轻,所以假设难以成立。
二、这种观点严重违背了养老保险制度制定的目的和养老金调整的初衷
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和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挂钩。而每年养老金的调整,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一定程度的照顾。
因此:一旦按6000元以上的不涨,2000元以下的疯狂涨30%,这种做法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背道而驰。而且每年养老金的调整,都会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保标准调整情况。所以,题主提及的观点,国家是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三、你是否想过,当低于2000元的群体涨过了2000元,该怎么办?
假设:张三今年养老金为1800元,2020年7月调整养老金,由于张三的养老金低于2000元,应上涨30%,那么2020年张三的养老金是多少?
张三2020年7月养老金:1800*(1+30%)=2340元。
试问:当2020年张三养老金超过了2000元,2021年张三又该如何调整?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按照题主的观点,只是将低于2000元的群体的养老金,快速调增到2000元以上,后续应如何调整,并未提及。
因此,该方案后续很难执行,难道当所有低于2000元的群体调整到2000元以上后,再一次普涨30%吗?这恐怕很难操作,养老保险基金就算再怎么有钱,也架不住这么调整!
写在最后:
1.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无论从受众群体、国家制度、可操作性等方面来讲,您所提及的“养老金倾斜调整超6千不涨、低2千涨30%”,很难让所有群体接受,国家也不会允许,可操作性较差。综上,这种假设难以成立。
2.养老金在6000元以上的群体招谁惹谁了,人家要么在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多,要么就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长,恰好符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如果按照题主的观点,那这些钱不白交了,谁还会缴纳养老保险啊,都按最低档缴费算了,反正退休以后还能涨上去。如果人人都是这种想法,岂不是要乱套了!
3.无论如何,理想终归是要有的。其实,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养老金已经实现16连涨,每一年在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的力度上都在向“弱势群体”倾斜,相信国家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和养老金调整模式会逐渐完善。
关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式,尤其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你怎么看?
关于基本养老金的有关问题,欢迎留言!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您的阅读!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别忘了评论、转发、点赞、收藏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