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国家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时候,各地的养老保险核定口径,统一改为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过去的时候,采用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由于城镇非私营比私营单位的社平工资高出很大一部分,使用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以后,缴费基数上下限降低了20%~30%。比如说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是7541.75元,而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只有4467元。非私营的社会平均工资比私营社会平均工资高出68.8%。
这真的是照顾了很多人,减轻了他们的参保负担,提升了他们的养老金待遇。
有个网友说,没有什么改变,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在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仍然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平均缴费指数,这样按最低基数缴费计算出来的缴费指数低,没有多少改变。真的是这样吗?并不是这样的。
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计算公式目前是全国统一的,由《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05年38号文件确定。文件规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满一年发放1%。个人账户养老金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基数上下限,都没有多大影响。只要我们按照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现在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完全一样,60岁时是139个月,55岁是170个月,50岁是195个月。未来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一样。
关键在于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另一种算法是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缴费基数÷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社会平均缴费基数,实际上,就是跟计算养老金时使用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统一口径的社平工资。计算养老金使用的社平工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那么计算指数也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
过去的时候我们缴费基数是60%~300%的社平工资,这样计算出来的缴费指数就是0.6~3,而当缴费基数的口径和计算养老金的社会平均工资口径不一致时。就有可能出现缴费指数低于0.6的情况。比如说,非私营单位社平工资是6000元,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是5000元,60%最低基数就是3000元。按照3000元基数缴费12个月,合计缴费基数是3.6万元。而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则是7.2万元,这样计算出来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0.5。
可是,养老金究竟差多少呢?如果说平均缴费指数是0.6的12个月,基础养老金是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而平均缴费指数是0.5的话,基础养老金是0.75%的社平工资。缴费钱数相差20%,养老金却仅仅相差6.7%。如果说国家允许按照非常低的基数缴费,比如说2000元的最低工资水平,计算出来的平均缴费指数实际上是0.3333,12个月基础养老金可以领取0.667%的社平工资的养老金。
所以,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国家对于低缴费基数职工参保缴费的一种照顾了,非常非常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