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本月起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需打印参保凭证
2020-10-17 14:49  浏览:529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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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黎禹君 通讯员/江社保)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很多人在换工作时会选择到另一个城市,省内跨市流动就业成为普遍现象。以往参保人需要到两个部门才能办理好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即先回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凭证办理转出手续,再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为切实落实省政府“四减”“四免”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社保关系转移流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办理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需打印参保凭证,参保人持身份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将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即可。

本次精简社保关系转移表单减少了参保人的跑动次数,为参保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如参保人仍有疑问,可致电参保地社保局咨询:市区直属0750—3512333、蓬江区0750—3272933、江海区0750—3818194、新会区0750—6102222、台山市0750—5613307、开平市0750—2212028、鹤山市0750—8933160、恩平市0750—7821200。

【来源:江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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