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地绿彩最早出现于明永宣时期,其工艺较为复杂,当先于素胎之上锥刻纹饰以高温烧成涩胎,复施黄釉绿彩,再低温烘烧而成。明清时期,黄色为皇家专属,对于黄釉瓷器的管理十分严格,丝毫不得僭越。据《国朝宫史》载,这类黄地绿龙器为宫中贵妃所专享之物。因为需求量较少,所以生产数量便不及其它种类,清代康熙朝之遗存更属少见。
其制作方法是用含少量铁分的釉料描地,留出花纹,再用含铜色料描绘花纹,人窑后在氧化气氛中烧成。含铁料呈黄色,含铜料呈绿色。明代从永乐朝开始烧制釉上黄地绿彩器,是在烧好的白瓷上用绿彩绘花纹,空白处用黄彩涂地,二次入窑低温烤成。以后各朝烧制不断,特别是弘治时期,多盘、碗等器形。器里白色,器外以黄釉作地,刻暗龙纹,所填绿彩色淡而闪黄。
特点是黄彩不及前朝匀净,且多有杂质。常见有斗杯、盘、碗、高足碗、罐等;刻填的绿釉彩纹饰有凤穿花、龙凤、缠枝花等。 绿地黄彩瓷的施彩方法与黄地绿彩瓷相反。两者器型、纹饰也大体相同。这两种彩瓷是明代官窑常规产品,清代也延续生产,在古瓷器鉴定中要特别注意明、清两代瓷器的不同特点。
“缶”本义是大腹、大口、有盖或无盖的陶容器的泛称,古时多用于盛物,也作汲水器,有的也用作乐器。“缶”多是陶制的,后来也把用金属制的同类器皿称作“缶”。